对于煤矿开采人们一直很是关注的,作为中国首都之一的北京自然什么事情都是走在第一位,而此次率先针对北京地区也出台了相关整个政策,针对非煤矿山企业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向属地安监部门申请企业停产停建。同时在停产期间需要加强相关的矿山安全管理,有效的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在提交申请的过程中,相关企业可以拟中止生产或建设活动的非煤矿山企业应当向所属区安全监管局提出书面报告,说明中止原因、中止时间和中止期间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管理措施及专人值守、应急抢险措施等事项。属地安全监管局应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对同意的,应下达书面停产停建通知,明确停产停建起始时间,并上报市安监局备案,停产停建非煤矿山企业需要恢复生产或建设的,按照停产停建批准权限,安监部门验收合格后,企业方可恢复生产或建设活动。
在地下矿山停产停建期间,按照权限应向原批准部门提交能反映井下实际情况的有关图纸,并构筑必要的防护设施确保任何人员无法自行入井;不封闭井口的,应说明积水、有毒有害气体等情况,所有能通达地面的井口必须派人值守,并且像一些基本的自救器设备都需要配备;有人员入井维修、抽排水等作业的必须提前开启通风机,确保井下风质风量符合规定要求,入井作业人员必须佩带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和自救器方可入井;存在水患、地压影响等矿井,要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严格落实,确保井下人员和财产安全;对此停产停建期间必须安排专人值守,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并做好矿山和排土场的边坡监测、安全巡查等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
北京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非煤矿山停产停建工作目的是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经营状况进行自主选择,并非强制性措施,尤其对于日后煤矿的企业的发展,一些基本的自救器设备、压缩氧自救器产品都是必须具备的基础自救设施,还是不容忽视的。